2015年,我校将在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4个专业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
招生计划:
航海技术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面向湖北省招生25人,面向湖南省招生15人;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面向湖北省招生25人,面向安徽省招生15人;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招生计划为50人,面向湖北省招生30人,面向山东省招生20人;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面向湖北省招生25人,面向安徽省招生15人。
招收程序:按照宣传发动、填报志愿、体格检查、政治审查、面试、录取的程序办理。
时间安排:
6月25日至28日:填报志愿;
7月10日前: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
8月7日至10日:完生录取工作。
招生对象和条件:
(1)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对象为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应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3)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招生办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任命和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