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与地点
泰州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6月28日9:00——17:00,确认地点为各市(区)招办(普教科)。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泰州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总分不得低于本地普通高中低控制线(海陵、高港、高新区583分,兴化519分,靖江581分,泰兴585分,姜堰583分)。
2.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3.为保证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应先填写志愿表(见附件),核对无误后再由市(区)招办(普教科)录入计算机。
4.考生志愿填报后,须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5.征求志愿录取工作于6月29日进行。
泰州市教育局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原标题:2015年泰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