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我校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为完善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流程,规范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和检查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情况,敦促学生合理安排、按时完成规定学业任务,现根据《太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太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规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应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在选定研究方向的基础上拟定具体的学习进程及安排,并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太原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见附件)。个人培养计划一式4份,,研究生本人、研究生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各存一份。
《太原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将记录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实施及考核情况,并做为毕业答辩审核的依据之一。为及时开展此项工作,现请各学科研究生秘书于下周五(5月16日)前敦促本学科的硕士生完成此计划书,经导师、导师组及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后,统一汇总并送至研究生处存档。
关于《太原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的详细规定及更改变动程序,请查阅《太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生手册》,并以《手册》为准。
研究生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