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初中学校:
为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学前教育教师,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调整和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办职成〔2015〕20号)精神,经研究,对今年我县五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条件与指标分配
报考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面试成绩合格;
3.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分数线以上。
指标分配见附件。
二、报名
中考成绩公布后开始报名,凡有意报考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的考生,自愿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6月23日下午5:30前各校通过中考报名管理系统设置填报考生报名志愿。
三、面试
报考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必须进行面试。
1.面试对象:所有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凭本人“中考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6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天台县职业中专。
4.面试内容:包含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音乐、舞蹈、美术等五方面内容。面试合格者名单在天台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对文化成绩和面试都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录取时,将有志愿的考生,先按总分高低排出录取先后顺序(总分相同的看名次),然后依考生所填志愿顺序检索录取。
五、工作要求
希望各学校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将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培养目标、就业方向、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录取分数线等招生政策向全体学生和家长作全面宣传,并按照标准认真做好动员、推荐、审核工作,整个工作过程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组织好报名学生集体参加面试,并派教师带队,明确责任,确保安全,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5年台州市“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指标分配表
天台县教育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