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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制”

  2015年03月17日10:12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制”
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为确保“校长实名推荐制”有序开展,特制订本细则。
 
一、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
第一条凡安徽省内有应届中职毕业生或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均可申请“校长实名推荐制”。
第二条“校长实名推荐制”实行年度申请制。具备条件的学校校长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学校和本人名义向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条 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评议出初审结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初审通过的学校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校长姓名、推荐名额、专业等相关信息在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
第六条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即获得本年度“实名推荐制”推荐资质。
二、推 荐
第七条 获得推荐资质的学校,应制定本校“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成立本校实施机构,监督遴选过程。并在本校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显著位置,对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推荐名额、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内容进行公示。
第八条  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年高考(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在安徽省报名,并获得准考证号;
二、已参加我院本年度自主招生报名,且报名成功;
三、学籍必须在推荐学校;
四、中职类考生所读专业与推荐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综合素质全面,遵纪守法。
六、推荐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专业课成绩位居全年级所读专业大类前30%以内;普通高中毕业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首次测试成绩)所有课程等级在C等(含)以上,总分在400分(含)以上。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一、有不良诚信记录;
二、中职生在校期间未获得任何专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推荐学校向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一览表;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学校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
 
三、考核录取
第十一条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根据审核结果,招生办公室对校长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无异议后,直接预录取。
第十四条  推荐到我院的学生,若有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情况,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四、监 督
第十五条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公示期内受理信访和电话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具有推荐资质的学校,不得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违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学校的推荐资质。
第十七条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违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生的被推荐资格,同时取消其参加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资格。   第十八条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将为获得推荐资质的学校和获推荐的学生建立诚信档案,作为今后推荐资质遴选的依据。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为《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的补充规定,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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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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