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3月,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3月,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协议,合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校成为天津市地方高校中唯一一所部市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在教育学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 4个;设有项目博士后工作站 1个、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涵盖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本科专业43个,其中国家级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品牌专业11个、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专业4个。
学校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87)教学字012号】和原国家劳动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单独招生办法》【劳部发(1997)41号】文件的规定,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工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专业及对象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学制四年,招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高级操作技能考核成绩须在75分(含75分)以上。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方向):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3.机械工艺技术: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机电技术教育(数控维修与机器人应用方向):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5.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汽车维修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6.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7.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本科,学制五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制五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9.数控技术(国家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维修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10.应用电子技术(天津市示范专业):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11.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职,学制三年,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12.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学制三年,工种不限,招收具有所学工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招生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陕西、甘肃、宁夏。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正式户口。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2)在上一年度单独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
如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考生必须先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并持有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分配的考生号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
2015年3月1日 至 3月15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cn),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2015年3月1日 至 3月27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信息、缴纳理论课考试费等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不能取得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报名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
报名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 2015年6月10日前 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必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报考四年制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于 6月10日前寄往学校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4.理论课考试费:180元。
三、考试
1.理论课考试科目及分值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模具方向)、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数控维修与机器人应用方向)、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机械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机械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2)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电工与电子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语文150分、理科综合200分(数学120分、物理8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类专业基础综合2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50分、技能基础100分)
各科目考试形式均为笔试。技能基础考试内容必须与考生所学工种保持一致,各工种技能基础的考试内容如下:
专业类别 | 工种 | 技能基础考试内容 |
机械类 | 机修钳工、工具钳工、装配钳工 | 钳工技能基础 |
车工 | 车工技能基础 |
数控车工 | 数控车工技能基础 |
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 | 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基础 |
汽车维修工 | 汽车维修工技能基础 |
电工与电子类 | 维修电工 | 维修电工技能基础 |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电子技能基础 |
计算机类 | 工种不限 | 计算机程序员技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