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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03月28日20:07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市属高等法学院校;同时又是革命先驱李大钊同志母校——天津法商学院的延续。建校以来,学院以光荣的革命传统、严谨的治学理念、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硬件设施,为天津政法系统,以及全国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培养了上万名高等法学专业人才,办学影响遍及大江南北,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

2015年,学院将继续加强基础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具有一定法学理论水平和较高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做出新的贡献。

一、2015年招生专业及办学形式

序号 招生专业 科类 学历层次 学制 学习形式 备注

1 法律事务 文史 专科 2年

2 法律事务 文史 专科 2.5年

二、专业介绍

通过相关专业的学习,使学生学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律观念;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以及我国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合同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海商法等各种法律、法规。

培养面向我市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等法律服机构,基层企事业单位,商贸机构,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等,具备较强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和经济管理知识,掌握一定现代化办公手段和外语能力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等法学专门人才。

三、办学地点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5号)

四、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由市招办统一组织,网上录取。新生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3.按照天津市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对本院发展做出贡献且志愿报考本院者,给予适当照顾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习2000元/学年,学习1600元/学年,如遇物价调整,按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新标准执行。

学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5号

咨询电话:23363990


原标题:2015年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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