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4.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办护士学校。百余年来,学校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性、性、实践性”,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2011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全国百强之列,成为卫生职业教育的排头兵。2011年获批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并在示范校建设成果展中荣获“具推荐价值资源库奖”。2012年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目前学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围绕健康产业与养老服务的社会需求,调整专业布局,构建更为完善的现代卫生职业教育体系,把学校打造成为国内领先、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校、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校、百年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文化强校。
学校地处城市副中心,毗邻海河职业教育园,位于医疗卫生机构密集区,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近17万平方米,现有17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设有护理、药学与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疗技术、公共卫生与卫生事业管理6个系,基础医学教学部和公共课教学部。现开设19个专业,面向27个省市招生,在校生达7400多人。
学校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现为: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高职医学教育组主任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委会主任单位,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个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校每年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输送高质量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学校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83%以上,专业对口率95%以上,在天津市普通高校中名列前茅。
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本着依法招生、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招生专业特色,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以上阶段的录取,若被本科三批以上学校录取,并选择到本科三批以上学校就读,可凭本科三批以上录取学校通知书到我校办理退费相关手续,不可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录取。
原标题:2015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