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须知
一、自主招生对象是指具有我市初级中学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考生户籍不限。
二、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凡报名参加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我校)自主招生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三、请考生首先选择报读专业,并仔细阅读专业要求。
四、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自行打印《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由其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于5月5日前交到我校社会与师生事务中心(实训楼架空层)。
五、通过自主招生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
六、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参阅《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七、我校大鹏校区可提供住宿,校本部不提供住宿。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依照《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5〕125号)及《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招办〔2015〕82号)的精神,为选拔具有学科专业特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2015年我校面向全市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为保证自主招生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章程:
一、学校概况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我校)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综合类职业高中,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学、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校本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另于2014年9月开办大鹏校区。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校区 |
专 业 |
招生人数 |
备 注 |
地址 |
校本部 |
商科(会计、管理、市场营销) |
50 |
国际合作班;毕业去向出国留学;不提供住宿 |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 |
计算机信息技术 |
||||
媒体艺术 |
||||
电气技术应用 |
50 |
工学交替班;毕业去向就业或创业;不提供住宿 |
||
大鹏校区 |
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 |
50 |
现代学徒实验班;毕业去向升学、就业或创业;全住宿 |
大鹏新区鹏飞路49号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
合计 |
|
150 |
自主招生人数未超过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 |
|
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所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初三毕业班学生,考生户籍不限。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的考生只能限报一个专业志愿,且不能参加其它学校的自主招生。
四、报名时间
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5月5日,逾期报名无效。
五、报名程序及地点
(一) 考生认真阅读自主招生章程,登陆我校校园网,根据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的提示如实填表报名(预报名);打印《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并在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学校网址:。
(二) 5月5日前将《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审查盖章)交到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我校实训楼架空层师生和社会服务窗口。收表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三)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如因考生所填报信息不实,而导致审核未通过,则责任自负。
(四)5月7日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师生和社会服务窗口领取准考证。5月8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
类 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考试日期、时间 |
地点 |
校本部 国际合作班 |
英语(包含听力) |
参考深圳市英语 |
5月8日(星期五) 笔试:上午9:00-10:30 5月9日(星期六) 面试:上午9:00-17:00 |
校本部教学楼 |
大鹏校区 职高班 |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 |
参考深圳市相关科目
|
||
校本部 工学交替班 |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综合卷) |
5月8日(星期五) 笔试:上午9:00-10:30 5月9日(星期六) 面试:上午9:00-17:00 |
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总成绩为两者相加。在总分不低于12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5月20日前上报市招生办。凡通过市招办审核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于5月25日在学校校园网公布。七月下旬邮寄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七月底(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考生与中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八、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
1.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免学费。其余按深圳市物价局规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1595元/学期。住宿费:450元/学期。
2. 入读我校的学生符合条件均可申请享受政策规定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学年·人,共2年。
3. 按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学生在第3学年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月核发650元实习补贴,多补贴12个月。
4.国际合作班国内学习期间按以上标准收费。国外学习期间学费约为80000元人民币/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食宿费约为77000元人民币/年。
自主招生过程中,我校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做好落实工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深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的自主招生审纪工作,市教育局职业与终身教育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督导,我校校长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招生监督工作。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有关纪检部门处理。我校投诉电话:0755-83501357。
十、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校本部招生咨询电话:0755-83225255;83617392;83202264;
国际合作班咨询电话:张老师83554011,;
大鹏校区职高班咨询电话:谢老师 0755-84315072;张老师 0755-84316912。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4月20日
附件:
时间 |
内容 |
4月24-5月5日 |
接受考生网上报名,考生打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学校审核盖章,于5月5日前交至我校师生和社会服务窗口。逾期无效。 |
5月6日 |
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
5月7日 |
通过我校审核的考生到我校师生和社会服务窗口领取准考证,熟悉考试环境。 |
5月8日 5月9日 |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参加考试。 |
5月20日前 |
我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招生办审核备案。 |
5月25日 |
我校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 |
7月下旬 |
邮寄录取通知书。 |
7月底 |
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
深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依照《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5〕125号)及《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招办〔2015〕82号)的精神,为选拔具有学科专业特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2015年我校面向全市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为保证自主招生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章程:
一、学校概况
深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我校)是深圳市市属公办全日制综合类中等专业学校,与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学校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
专 业 |
招生人数 |
备注 |
地址 |
电子中专 |
计算机应用;工商管理; |
20 |
毕业去向:就业或创业;全住宿。
|
大鹏新区鹏飞路49号 |
合计 |
|
20 |
自主招生人数未超过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 |
|
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所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初三毕业班学生,考生户籍不限。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其它学校的自主招生。
五、报名程序及地点
(一) 考生认真阅读自主招生章程,登陆我校校园网,根据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的提示如实填表报名(预报名);打印《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并在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学校网址:。
(二) 5月5日前将《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所在学校审查盖章)交到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我校实训楼架空层师生和社会服务窗口。收表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三)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如因考生所填报信息不实,而导致审核未通过,则责任自负。
(四)5月7日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师生和社会服务窗口领取准考证。5月8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
专 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地点 |
计算机应用; 市场营销 |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 |
参考深圳市相关科目 |
5月8日(星期五) 笔试:上午9:00-10:30 面试:上午9:00-17:00 |
校本部教学楼 (具体试室见考试安排) |
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总成绩为两者相加。在总分不低于12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5月20日前上报市招生办。凡通过市招办审核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于5月25日在学校校园网公布。八月上旬邮寄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八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考生与中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八、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
1.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免学费。其余按深圳市物价局规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1786元/学期。住宿费:450元/学期。
2. 入读我校的学生符合条件均可申请享受政策规定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学年·人,共2年。
3. 按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学生在第3学年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月核发650元实习补贴,多补贴12个月。
九、审查与监督
自主招生过程中,我校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做好落实工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深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深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的自主招生审纪工作,市教育局职业与终身教育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督导,我校校长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招生监督工作。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有关纪检部门处理。我校投诉电话:0755-83501357。
十、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党老师 0755-83501458,0755-84315447,。
深圳市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4月20日
附件:
2015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4月24-5月5日 |
接受考生网上报名,考生打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学校审核盖章,于5月5日前交至我校师生和社会服务窗口。逾期无效。 |
5月6日 |
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
5月7日 |
通过我校审核的考生到我校师生和社会服务窗口领取准考证,熟悉考试环境。 |
5月8日 |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参加考试。 |
5月20日前 |
我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招生办审核备案。 |
5月25日 |
我校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 |
8月上旬 |
邮寄录取通知书。 |
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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