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苏州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苏州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志愿填报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5]30号)等文件要求,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在
6月 27日
至29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或),在“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填报相关志愿。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填报志愿资格或者同一类型两所以上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的,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专业志愿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入围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上述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上述类型录取资格。
若考生终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请于
7月 6日前
,将志愿填报系统生成的正式志愿表以图片形式(务必确保清晰)发送至:zsb_suda@***,并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
二、非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
1、山西、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甘肃9个省份的考生请登录“苏州大学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成绩查询、志愿填报系统”(http://zxbm.***.cn/zzzscj/),填报专业志愿。提交志愿后,考生点击“打印志愿表”,将弹出的志愿表网页打印出来,考生及监护人亲笔签名,并填写联系方式,于7月5日前传真至0512-67507942。
同时考生还需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报自主招生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和我校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的要一致。若对应省份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中未包含考生入围专业,则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填写专业志愿(一般是“其他专业”或任意填写一个专业),终录取时以考生在我校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2、其余省份考生(包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广东、四川、陕西)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入围专业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所有入选的非江苏省考生,若终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请在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立即将正式志愿表以图片形式(务必确保清晰)发送至:zsb_suda@***,并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
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