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核算
每位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在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由研究生部组织核算,核算办法如下:
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
2.作曲、舞蹈编导、音乐管理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50% +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
3.声乐、钢琴教学法方向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40% +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60%;
4.视唱练耳方向复试成绩(100)=听记×50% +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
二、录取办法
1.专业课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政治理论的合格线为40分。
2.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向低排序,按照预分名额依序录取。完不成预分名额的研究方向,其剩余名额可依次调配至培养单位内的其他研究方向和其他培养单位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使用。
3.如遇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联考成绩为第二排序,以政治理论成绩为第三排序。
原标题: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在职艺术硕士招生复试成绩核算及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