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补修要求:
1.凡学分未修满的在职学员,本学期安排与统招生“同堂同卷学习和考试。
2.根据我校关于在职学员课程学习时限的要求,2008级以前的学员(含2008级)不再接受学分补修申请。
3.因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课程内容更新,所有选课必须上课方可参加考试。
二、学分补修申请流程:
第一步:查看“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
第二步:选择相应课程填写“在职学员重修课程补考申请表”
第三步: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第四步:按照“课程表”上课。
三、交表时间:
2015年11月25日截止交表
四、下载地址:
1. “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见附件
2. “2015级研究生课程表”:研究生学院主页-教育培养-课程表
3. “在职学员补修学分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