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科现已开始接收研二、研三及延期毕业同学的课程学分补修申请,为做好该项工作,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课程补修流程
1.补修课程的同学请参照本学期 “硕士研究生补修学分课程目录”和“2015级研究生课程表”进行补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交至培养科。具体流程如下:
注:表格下载地址
1.研究生补修学分课程目录:见本通知附件
2.2015级研究生课程表:研究生学院主页-教育培养-课程表
3.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
二、补修课程要求
研究生补修课程分为重修和新增两类,请同学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补修:
1.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若未达要求,应按照本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将不及格的课程进行重修(成绩≥60分)(因教学改革,本学期已停开或延期开设的课程重修办法请参照第五条)。
2.所有课程已及格但总学分仍未修够,可新增课程进行补修学分,但必须上课后方可参加考试。
3.不能新增带有实习和实验课的科目。(只接受该类课程的重修申请)
4.所有带实习、实验、论文的重修课程,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仅为卷面成绩,请按照“研究生重修课程补登实验分流程”的要求完成成绩合分。
5.考试成绩≥70分的课程不接受重修申请。
6.所有已提交的补修课程不得旷考、旷课。违反规定将按《山西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课程成绩将记入个人成绩单。
三、课程学分要求
1.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顺利完成,补修的课程将按照本人入学时课程学分设置标准给予相应学分。
2.2013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英语学分核算只需将两学期成绩相加≥140分即满学分,单学期成绩不作要求。英语学分将在第六学期末由成绩管理系统核算,之前成绩库中不显示。
四、补修及考试时间要求
1.研究生学院只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研究生课程补修工作,第二学期不安排研究生教学工作,请同学务必在第一学期进行课程补修。
2.《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交表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3.各门课程考试时间请以随后公布的‘2015级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五、其他
1.因教学改革,有部分课程已停开或延期开设,建议同学新增其他课程进行补修。
2.确因需要补修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同学根据延期开设时间进行补修。具体停开和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参照“硕士研究生补修学分课程目录表”中的表2。
3.2013级研究生的各学期英语课程补修均在本学期进行,在补修申请表中请务必注明补修第几学期(第一或第二)。英语教材请关注2015级研究生课程指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