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各相关系(部):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当前的实际情况,经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以下具体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严格依照《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全程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纪检委全程监督,保障复试工作科学、严格、公平、公正地进行。
(一)复试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任云青
副组长:郭任维 吴惠文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乔海兵 任永芳 李红梅 杨兴益 高艳萍
秘 书:姚瑞强
(二)复试纪检督查组组成如下:
组 长:韩宝森
副组长:葛永文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李兴华 范军军 岳永红
联系人:岳永红 举报电话:0358-7231446
(三)复试面试组
复试工作由科技中心统一部署,系(部)主任牵头认真组织好各学科的复试工作。系(部)要按《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设立面试小组,原则上由系(部)主任担任面试小组组长。面试小组组长要重点作好命题/阅卷人资格审核、保密措施、面试小组成员及秘书资格审核及相关培训工作,并于2015年3月26日前将面试小组成员及秘书名单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
二、复试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国家一区基本分数要求。
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并在网报 时未主动声明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须符合我院专业目录和各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5之间。
三、复试方式
复试工作包括同等学力加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或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一)同等学力加试
该工作由山西医科大学研招办负责实施。
(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该工作由英语教研室协助科技中心完成。
(三)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以及临床技能操作两种形式。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1、命题 由学科面试小组负责人指定专人命题并制定评分标准,命题者及其它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责任书。试题内容根据学科性质特点制定,但应以二级学科为基础,满分100分(含20分专业外语内容)。试题由命题者盖章/签字密封,于考试前移交科技中心专职负责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2、测试 考试时间与地点定为2015年4月1日上午9:00-11:00(后续调剂生另行通知),学院科技中心会议室。考试前在纪检委监督下公开拆封试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由汾阳医院根据相关规培专业不同的测试内容及标准,组织进行理论和基本临床技能测试等工作。
3、阅卷 测试结束后立即进行阅卷工作,由学科指定专人在科技中心按照评分标准集中阅卷,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参加面试。
(四)面试
1、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1日下午2:30科技中心会议室(后续调剂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外语、专业及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报考材料等。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面试小组成员提问,学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小组成员一句学生对问题的回答情况分别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分(无记名评分表)。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秘书记录全过程,全程摄像监控。
4、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各面试小组负责及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小组组长填写面试评语(考核成绩表)。
四、复试结果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或规培总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考试门数)×0.7+复试成绩
(二)复试评议
面试小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集体评议,提出拟录取或不予录取的决议。面试组长依据决议在《登记表》填写录取意见及评语(含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对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尚需如实记载实践应用能力)。
(三)公示与材料报送
复试工作结束后,面试小组组长负责交回复试材料,对拟录取生院内公示。复试材料由科技中心负责向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报送。
五、调剂
(一)校内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基础学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不可调剂至各临床学科(专业)。各临床学科(专业)考生可调剂至各基础学科(专业)。
2、凡由临床医学学术学位调剂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面试。
(二)校外调剂
校外考生调剂至我院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身心健康。
2、拟调剂到基础学科(含生物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社会工作及其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一区的基本要求。
3、拟调剂到临床学科(含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及其专业学位)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中单科、总分原则上应比国家规定的一区基本分数要求分别高5分(总分300分的科目高15分)和10分。
4、跨学科调剂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
六、组织纪律
(一)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院,要主动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组提出回避。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不向考生和家长透漏复试命题、阅卷、面试教师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指导教师、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复试前与考生单独接触。
3、自觉接受监督
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廉洁自律要求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不得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私下活动。
(三)严肃责任追究
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实施方案由汾阳学院科技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保密承诺责任书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保密承诺责任书
为全面加强研究生复试保密工作,根据《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请责任人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签字确认。
责任人职责
一、责任人已被告知并承诺按照《山西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及《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具体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责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研究生复试涉及的保密内容,以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如违反本保密责任书,责任人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纪检委负责人与责任人各执一份。
纪检委: 汾阳学院纪检委 责任人签名: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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