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自2014年起报考我院导师的研究生给予一定的支持与资助。
一、适用对象
经山西医科大学录取,所报导师为汾阳学院(含附属汾阳医院)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助办法
1.学习条件
为每位硕士研究生提供8000元专项研究经费,配备所需的教学设施,开辟相应的学习、科研空间,提供24小时免费宽带/无线上网设施。
2.生活补贴
在享有学校各类助/奖学金的基础上,汾阳学院为每位研究生提供5000元/年的生活补贴,并积极为本院在读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
三、本办法自2014年元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科技中心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