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分类考试招生(有哪几种形式)?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5年起,我省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和高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分4种形式进行。
1.单独考试招生。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院校以单独考试招生形式进行招生录取,各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2.综合评价招生。2015年起,除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外,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均实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新生在高考前进行,其中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招生对象为“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主要依据为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结果。
3.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4.实施面向“三校生”单独组织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统考及录取工作,继续按照以往的办法组织实施,与普通高考同步进行。
二、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4种模式与往年试点相比,有什么区别?
一是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和招生规模大幅增加。从招生院校来讲,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在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示范高职院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在2014年17所试点院校的基础上,扩大至除示范高职院校外的所有省内高职院校。从招生计划来讲,各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招生计划将大幅增加,原则上不少于本校在陕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0%,以后逐年增加。
二是省招办为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时间在高考以前。
三是自行放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统考。往年通过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考统考及录取。2015年,高考统考前结束的3种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且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
特别提醒: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另一种模式的高考。分类入学就是要打破以往一考定终身的模式,给学生提供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今后高职院校分类入学将与统一高考相互并行,形成多元录取的一种新常态。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与高考统考一样,都是高考。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而且,今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