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6月1日起开始报名(6月份至9月30日双休日不休息)。暑假学校招办有值班老师接待咨询。
2、报名须知
报名费5元,报名时携带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
需要携带证件如下:
(1)中专(初中专、高中专)
参加今年中考的学生持中考准考证、户口本报名;
未参加今年中考的陕西省内户口应、往届毕业生持本人户口本、初中毕业证报名。
未参加今年中考的省外户籍(甘肃省除外)要求陕西省内初中学校毕业证书或就读证明。
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报名。
(2)大专: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证明)和二代身份证报名。
3、国家免学费享受范围:具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户籍学生报到时提交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免缴本学年学费;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凡入学报到时提供证明者,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直接免缴本学年学费。
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专两年,高中专一年) ,标准:2000元/年。
学校设有奖学金、冠名班企业奖学金,实习(研修)期间享受生活补助,食宿全免。
4、开学报到时间:8月22-23日,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预缴学费收据(省内)、一寸照片10张。
5、咨询电话:029-87990221 87990222 87990209
苏老师: 宋老师:
网址: QQ咨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9号(南二环高新区什字向西
100米
路北)
6、乘车路线:
游7路、二环1、2号线、10路、24路、29路、40路、43路、106路、201路、206路、207路、212路、216路、322路、308路、402路、502路、503路、608路、 700路、916路、教育专线等路公共汽车到劳动南路、高新二路、大唐西市站下车即到。(南二环高新区什字向西
100米
路北)
火车站至学校:游7、201、206、40、608路公共汽车劳动南路站下车。
北郊至学校:216、107、环1、环2路公共汽车劳动南路下车。
西郊至学校:503、308、201、206路公共汽车劳动南路下车。
南郊至学校:503、24、教育专线、322路公共汽车劳动南路站下车。
东郊至学校:700、502、402、308、43、29、10路公共汽车劳动南路站下车。
地铁:1号线到劳动路站下车,转乘24路或322路公交汽车劳动南路站下车。2号线到北大街站转乘1号线。
国 家 免 学 费 申 请 指 南
一、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指南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向班主任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免学费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 学生申请国家免学费需提供资料
1、农业户口学生:提供本人农业户口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卡)。
2、县(镇)非农业户口学生:提供本人县(镇)非农业户口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卡)。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提供本人城市(镇)户口证明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社区、劳动保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
(1)、父母享受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提供父母享受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
(2)、孤残学生:提供本人孤残资料证明。
(3)、父母丧失劳动力的学生:提供父母丧失劳动力的证明。
(4)、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提供少数民族和经济贫困的证明。
(5)、烈士子女:提供父母是烈士的证明复印件。
(6)单亲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自己是单亲的证明复印件。
(7)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家庭发生突发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证明复印件。
三、享受国家免学费的对象是: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国 家 助 学 金 申 请 指 南
一、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向班主任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学生科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生科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学校批准后报教育厅审批;
6.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职资助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后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二、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提供资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提供本人户口证明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劳动保障或民政部门的证明:
(1)、父母享受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提供父母享受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
(2)、孤残学生:提供本人孤残资料证明。
(3)、父母丧失劳动力的学生:提供父母丧失劳动力的证明。
(4)、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提供少数民族和经济贫困的证明。
(5)、烈士子女:提供父母是烈士的证明复印件。
(6)单亲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自己是单亲的证明复印件。
(7)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家庭发生突发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证明复印件。
三、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对象是: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五年制高职学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高中班、短训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