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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章程

  2017年12月30日18:16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精神,做好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职教本科师资班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暂行办法》(教学司〔2006〕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学院代码:13533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条 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招生范围:符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报考条件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职业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院。

2、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区域均衡发展、照顾不发达地区师资紧缺的录取原则, 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即: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C、不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男女比例不限。

4、单科成绩无要求。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其它

1、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

2、我校设立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7942477   7691668

传    真:0351-7691668  

E— mall:zsb@***.cn

网    址:http://www.sdsy.***.cn

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路公交车到三水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一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原标题:2015年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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