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为了保证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5]10号)要求,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 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排序预录取。
第二条 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固定照顾分)排序。
第三条 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艺术(文)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艺术(理)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明学院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