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于2015年6月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请于3月20日前提交答辩申请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材料内容见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在职学位申请――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shutcm/yjsy/xsgzbgs/xssxdt/zzxwsq/52799.shtml 其中答辩申请表和专家推荐表见下载专区――在职同等学力答辩申请材料: /shutcm/yjsy/xiazaizq/56680.shtml 答辩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可凭交费单到财务处交纳学位申请的费用(可刷卡,周五下午财务不办理)。 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 201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