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2014〕19号
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推免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石河子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推免生工作,协调推免生工作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分配推免生名额,制定推免生遴选基本原则,审定推免生名单。办公室设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负责推免生的具体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向本春
副组长:陈创夫 郑旭荣 陈旭东
办公室主任:张万江
成 员:陈 玲 陈 文 陈文新 褚贵新 高 卉
何新林 贾 斌 江 英 坎 杂 李 锋
梁金贵 刘志勇 张小宾 司军强 苏宗义
孙桂香 王 力 王立昌 王绍明 王生年
王维新 许兰平 张 澜 张军民 赵庆展
朱梅新
二、有关学院成立包括石河子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内的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复试小组。职责如下:
(1)按照《石河子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和《石河子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试行)制定和实施学院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细则,审查推免生资格,进行选拔工作。
(2)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复试小组名单,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
(3)组织专业课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工作。
(4)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对未推荐和未接收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6)按照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2015年我校推免生计划包括普通推免生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四个部分,各部分计划单列,互不占用。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25日前结束。
四、关于专项推免计划
2015年继续在部分高校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推免对象和条件、推免办法和工作程序仍按教育部和团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此项工作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和团委组织协同开展。研究生支教团录取单位默认为石河子大学,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申请研究生支教团学生。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相关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2号)规定开展。
五、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关联的推免生名额分配激励机制。各有关学院要统筹各学科和专业布局,促进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水平提升,健全推免生名额分配办法,合理分配推免生名额。各有关学院要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统考招生工作,所有专业必须留出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的名额用于招收统考考生,以保障统考考生的平等竞争机会,维护教育公平。
各有关学院要加强本院推免生工作办法的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公平透明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科学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美、心全面考查,综合评定,宁缺毋滥。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生的选拔质量。
六、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有关学院在广大学生中积极宣传动员,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认真组织复试,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加强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保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石河子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开展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增大对推免生工作所涉及的各个职能部门的协调力度,涉及名额分配方案、推荐办法及推荐名单、接收章程及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都要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在推免生工作中有舞弊、违规、违纪、不履行职责行为,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
1.石河子大学2015年推免生工作具体事项
2.石河子大学2015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9月17日
附件1:
石河子大学2015年推免生工作具体事项
1.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各学院要在本院公布推免办法,广泛宣传,让学生了解政策。在推荐中,各学院要按照下达指标数推举候选人,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被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接收学校的评选、复试,确认通过后方能录取。
3.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科目为:英语、专业课、专业面试。英语分笔试和听力与口语,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听力与口语满分为50分,其中口语占2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内容及形式由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英语笔试与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中进行,专业课笔试及面试由各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职能办公室组织。
4.由于培养类型的不同,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在复试中选拔方式和内容须有所区别。具体方式及内容由学院指导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5.复试结果须填入《石河子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6.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推免资格。
7.复试结束后,将在石河子大学网页和大学主要公共场所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或后期有其它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领导小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不再增补推免计划。
附件2:
石河子大学2015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人 |
9月19日 |
召开推免工作会议,公布推免工作文件,通知有关事宜 |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9月19日-9月22日 |
1.学院向研究生处报送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2.安排学生填写《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工作 3.学院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9月23日 |
1.学院向研究生处报送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申请材料及名单 2.研究生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9月25日前 |
将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送自治区和教育部审核、备案 |
研究生处 |
9月25日-10月25日 |
1.推免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填报志愿、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2.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向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
各学院 |
10月16日 |
1.报考我校考生到各学院报到,学院审核材料 2.学院向研究生处报送复试小组名单、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等 |
各学院 |
10月17日 |
10:00 |
1.组织体检(空腹),地点:大学校医院 |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16:00-16:30 16:30-18:30 |
2.英语听力测试 3.英语笔试 |
10月18日-19日 |
组织专业课笔试、面试 |
各学院 |
10月21日 |
学院向研究生处报送复试结果 |
各学院 |
10月23日 |
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
研究生处 |
11月5日 |
公示期满,确定录取推免生名单 |
研究生处 |
注:推免生工作相关文件表格资料下载网址:http://yz.***.cn/。
原标题:2015年石河子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