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 6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达到D级及以上的应届高中生报考有效(2015年所考后续4门如有F等级则不能参与录取)。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与分数折算关系: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 3. 学校加试“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高中毕业生应知应会知识及操作技能。 4. 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累加+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5. 专业录取: 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学—英语—语文—历史—政治—地理顺序择优录取。 (二)针对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 符合本章程第五条中规定报名要求的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报考我校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校测(英语听力测试)。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确定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的单科低分数线。 2.对达到单科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学校对各专业按照公布计划数减去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的差额数的1.12的比例划定低投档分数线(投档分计算公式为:投档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校测成绩)。 3. 对达到低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按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校测成绩+校内加分(校内加分政策参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另行公布)。 4.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后续专业志愿时,仍须符合专业对口要求。 (三)免笔试面试(专项测试)录取办法 1.资格条件: 考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免笔试(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测)面试(专项测试)录取,。免笔试面试(专项测试)录取比例高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 (1)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会计项目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会计项目个人一等奖获奖证书、市级职教集团技能会计项目比赛个人特等、一等奖获奖证书中任意一项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2) 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融类项目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金融类项目个人一等奖获奖证书、市级职教集团技能金融类项目比赛个人特等、一等奖获奖证书中任意一项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3) 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际商务类项目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市级职教集团技能国际商务类项目比赛个人特等、一等将获奖证书中任意一项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4) 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体育项目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须持上海市体育局证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三校生考生还须符合本章程第五条中专业对口报考要求),资格审核面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5) 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体育项目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3年内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须持上海市体育局证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三校生考生还须符合本章程第五条中专业对口报考要求),资格审核面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即可录取。 2. 资格审核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2月3日9:00—10:30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交验身份证原件、报考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过时不予受理。 3. 面试(专项测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15年2月3日13:00参加面试(专项测试)。 4. 报名 面试(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在网上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5. 录取 面试(专项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即可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