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考类别
非定向(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 “
双向选择 ”
就业)或委托培养(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报名时间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19
日
四、报名程序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上海海事大学
2015
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了解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程序:
1
.申请注册:
首次使用报名系统的考生应先进行注册,考试方式选择为 “
公开招考 ”
。注册后请牢记证件号码和密码。注册信息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2
.报名登录:
在报名系统的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注册的证件号码)和密码(注册的密码),登陆网报系统。在 “
个人报名信息 ”
页面的左上方点击 “
编辑 ”
按钮,填写报考信息。
3
.录入信息:
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信息项,并及时 “
保存 ”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
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 “
报考类别 ” :
①
非定向
——
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 “
双向选择 ”
就业。)
②
委培
——
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4
.上传照片:
上传本人近期免冠
2
寸正面电子照片(规格要求为半身正面证件照,准考证用),
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50K 。
5
.提交、打印报考信息:
确认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 “
提交 ”
,并下载和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提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更改。
五、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后在
2015
年
3
月
28
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给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①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
A4
纸打印);
②
本科、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学历的可只需硕士学位证书)和国家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含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即未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评审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网址:
http://renzheng.***.cn/
);
③
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应届生交原件。往届生如无原件,可交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院红章的复印件);
④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论文全文(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院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⑤
两封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在
http://yz.***.cn/
下载);
⑥
身份证复印件;
⑦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在
http://yz.***.cn/
下载);
⑧
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科研经费证明书复印件;
⑨
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在职人员攻读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申请表(在
http://yz.***.cn/
下载)。
⑩
250
元报考费的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由考生本人交至研招办,或通过
EMS
寄给研招办,谢绝接收快递。
六、缴费
报考费为
250
元 /
人。考生网上报名后,在
3
月
28
日前把报名费直接转入我校银行账户,并将寄汇款凭证和报名材料一起寄给研招办。
账户填写格式:
第一行:上海海事大学
第二行:
第三行:
027273—
工行上海市临港支行)
第四行:汇款单附言应写明:博士报考费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非常重要)
七、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
25
日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日期及考试地点
2015
年
5
月
9
日
-10
日;地点: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
九、学制和学费
学制
3
年,学费每年
10000
元。
十、奖励和资助
我校有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覆盖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
主要包含:
(一)
国家助学金;
(二)
国家奖学金;
(三)
优秀生源奖学金;
(四)
学业奖学金;
(五)
三助岗位津贴等。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在学期间高可获
5
万元奖学金。对科研能力强的学生提供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高额度可达
5
万元。
我校优秀研究生还可获得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关于我校研究生奖助的具体规定详见相关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
1550
号上海海事大学研招办;邮编:
201306
网页:
http://yz.***.cn/
联系人:徐老师、魏老师
电话:
021 -
38284585 ,
38284586
电子邮箱
:gs_admissio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