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上,且取得二门技能课考试有效成绩: 1.本科:分别按三门文化课成绩和二门技能课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三门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按五门课(三门文化课和二门技能课)总成绩划定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五门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以上本科、高职(专科)在录取时遇到同分情况下,则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的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对本科和高职(专科)兼报的考生,按先本科,后高职(专科)的录取办法,若考分未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其所填报的高职专业,在高职录取时与单报高职的考生一样视为第一志愿。 5.本科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职(专科)的考生,在专业缺额计划内,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三门文化课总分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