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的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的意见》规定,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作为地市级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按照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要求,经韶关市教育局、市继教办同意,拟定每年的暑假期间举办韶关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一、
培训对象和要求
参加培训的对象:①韶关市各县、市(区)及乡镇(厂矿)公办、民办幼儿园尚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的在岗园长、副园长(含园长助理)及其园领导后备干部;②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且现还在做幼教工作;③具有中师(中师必须是师范或幼师专业)以上学历;④持有教师资格证书;⑤有所在单位在职劳动合同或聘书(无劳动合同的需任命书或法人代表证书);⑥经所在幼儿园同意推荐参加培训。
不接受在韶关市外工作的学员报名。
二、
培训目的及师资
通过规范的岗位培训,实现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提高园长政治、业务与理解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素质,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
培训单位将选派和聘请水平高、资历深的教师任教,其中高级职称的师资不少于50%,有一线丰富经验的师资不少于30%;采用“专家讲授(纵向引领)―案例分析―观摩学习―研讨交流(横向交流)―总结提高”的培训模式,促进师生互动、知行合一。
三、
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每年暑假期间集中理论学习(约20天),10月下旬跟岗实践和交流、总结(具体时间另通知),总共360学时。
培训地点: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
四、考核与结业
参训学员完成本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作业、跟岗实践,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即发给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审核认定、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根据省园长培训中心文件精神,学员交培训费3980元,教材费、资料费、办证费300元(多退少补),合计4280元。缴费方式可现金交纳或汇款缴交。面授上课期间需要食宿的学员,可在报到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另计:住学生公寓优惠25元/人?天;伙食标准自定,实行预先登记就餐)。
六、
报名方式
1.学员自己核对证件齐全者,下载(见附件)填写《学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好像片、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和所需证件复印一式两份一起交(寄)给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师资培训科(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邮编512009),并打电话(8912095)告知。然后通知学员加Q群,5月底以前缴清培训费,即报名成功。
2.学员
报到时需带齐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中师以上毕业证、有效的在职劳动合同或承包工作协议、工作单位推荐书等原件,以备审核,并交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与报名表上贴的同底)。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1-8912095、0751-8912090
电子邮箱:pxk8912095@***
联系人:黎老师、张老师
周老师、吴老师
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
原标题:2015年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韶关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