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青岛上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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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08:03 海勤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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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打印《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持有外省、市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必须是在青岛市境内工作(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居住(具有居住证)、学习(具有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或考试当年毕业证原件)的人员。逾期不办者,考试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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