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关于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5号及《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5】27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邮编:2612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 国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是山东省技能型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是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教育部确定的首批直招海军士官试点院校,是山东省教育厅确定的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2”分段培养本科生首批试点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其中参加春季高考报名考生的单招报考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所报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五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考生体检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高速铁路与动车乘务专业、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其中,高速铁路与动车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国际邮轮乘务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620人,其中普通文理450人,对口类170人。招生专业17个(详见附表1)。为充分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意愿,学院公布的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将按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予以调整。 表1: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系别 |
专业名称 |
普通类 |
高职对口 |
合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文史 |
理工 |
类别 |
计划 |
车辆工程学院 (115人) |
汽车运用技术 |
10 |
20 |
汽车 |
30 |
60 |
三 年 |
500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10 |
10 |
汽车 |
10 |
30 |
5000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10 |
10 |
机械 |
5 |
25 |
5000 |
公路与建筑学院 (115人)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10 |
20 |
土建 |
20 |
50 |
5000 |
建筑工程技术 |
10 |
10 |
土建 |
15 |
35 |
5000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10 |
20 |
|
|
30 |
5000 |
管理与信息学院 (115人) |
物流管理 |
20 |
10 |
商贸、财经 |
15 |
45 |
5000 |
会计 |
20 |
10 |
财经 |
10 |
40 |
5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 |
10 |
信息技术 |
10 |
30 |
5000 |
机电工程学院 (115人)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10 |
10 |
机械 |
5 |
25 |
500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10 |
10 |
机械 |
10 |
30 |
50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 |
10 |
机电一体化 |
10 |
30 |
5000 |
数控技术 |
10 |
10 |
机械 |
10 |
30 |
5000 |
航海学院 (80人) |
航海技术 |
10 |
20 |
汽车 |
10 |
40 |
8000 |
轮机工程技术 |
10 |
20 |
汽车 |
10 |
40 |
8000 |
泰山校区 (80人) |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 |
20 |
20 |
|
|
40 |
5000 |
国际邮轮乘务 |
20 |
20 |
|
|
40 |
5000 |
合计 |
210 |
240 |
|
170 |
620 |
|
|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5年 4月 7日
,逾期不再办理。 第二十条 报名方式: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 2.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同时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填报信息。 第二十一条 报名准备: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流程,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 4.报名考试费120元; 第二十二条 报名资格审查:
4 月9 日
考生到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并于
4 月10 日
-11日到校现场确认信息、交费、签订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第七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第二十三条 考试由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安排考试及考核内容。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50%。 2.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外语,选考科目为数学或计算机;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外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专业素养测试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50分。为便于评判,测试成绩分A、 、C、D四个等级,分值范围分别为:A等120~150分, 等90~119分,C等60~89分,D等为60分以下。专业素养测试由各考评组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生回答,由面试专家进行评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以及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侧重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测试。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 形式 |
考试地点 |
固定科目 |
选考科目 (一门) |
4月 12日 |
上午 9:00-11:00 |
语文、外语 |
数学、计算机 |
笔试 |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
下午 2:00开始 |
职业技能素养测试 (各专业组分别进行) |
面试 |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的总分数及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第九章 考生待遇 第二十六条 考生待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5年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15年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邮政编码:261206 联系电话:0536-8781827 学院网址:http://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