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招收外国留学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相应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或同等学力者。 二、学习年限 学制:3年 三、报名 1、先在我院网站上下载《四川音乐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office/waishi/download.asp 2、将申请表、护照复印件、健康证明(申请学习半年<含半年以下者>,不需健康证明)、本人学历证明、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单交发至我院外事处(Email地址:sccmws@***)。 邮寄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外事处 电 话:028-85430297、85430248 李老师、邓老师 四、考试 1、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内容请参照当年《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 2、参加当年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不参加政治科目的考试。 五、录取 1、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达到五级的考生,我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2、录取学生持我院发出的《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生(X)签证; 3、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来四川音乐学院报到。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内报到者,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外事处请假,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六、费用 1、报名费:500元人民币; 2、学费:27000元人民币/年; 注:每年学费于开学第一周付清。学生如已缴费,在未开课前提出退学或转学,可退学费的80%;开课后退学或转学,不退学费。 七、奖励办法 (一)入学时的奖励办法 1、经过专家委员会考核,入学考试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奖励学费标准的80%。 2、经过专家委员会考核,入学考试专业成绩优秀者,奖励学费标准的50%。 3、经过专家委员会考核,入学考试专业成绩合格者,奖励学费标准的30%。 (二)在读期间的奖励办法 要求国外留学研究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四川音乐学院的规章制度。对国外留学研究生实行动态考核。 1、每学期进行一次专业素质考核。专业考核特别优秀者,学校给予学费标准40%的奖励;专业考核优秀者,学校给予学费标准30%的奖励;专业考核合格者,学校给予学费标准20%的奖励。 2、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特别优秀者,学校给予学费标准60%的奖励;考核优秀者,学校给予学费标准40%的奖励;考核合格者,学校给予学费标准20%的奖励; 国外留学生除了享有学校奖励政策外,还可向四川省教育厅申请国外留学生奖励。 八、生活设施及条件 1、住宿:外国留学生可选择性居住我院学生公寓、外国专家楼或者校外出租房。入住外国专家楼,每两人住一套间房,酒店式管理,房内备有卫生间、电话、电视机、空调等设备。每间房每月2000元人民币,电话费另计;入住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校外出租房:校园附近出租房大概为1000至2000元人民币。 2、饮食:可在学院或校外餐厅就餐; 3、交通:学院分院本部和新都校区两部分。校本部位于成都市区,新都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两校区有区间校车,40分钟即可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