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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简章(待批稿)

  2015年05月18日08:01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简章

(待批稿)

 

一、 特别说明

由于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招生章程需时较长,为了让广大考生有更充足的时间备考我校三二分段自主招生,我校2015年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5月 18日前。本简章只提供考生了解我校三二分段自主招生情况,以及进行网上预报名使用。如有变动,视省相关部门审核情况而定。

 

二、 三二分段转段招生专业及计划(学制:两年)

 

试点专业

招生计划合计

分校招生计划

对口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0

30

乐昌市中等职业学校

电子技术应用

50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原清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技术应用

20

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与信息技术

护理

400

100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护理

50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原广州市卫生学校)

护理

50

揭阳市卫生学校

护理

100

连州市卫生学校

护理

10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护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0

40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30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30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140

100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原清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应用

20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应用

康复治疗技术

50

20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康复技术

30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原惠州市卫生学校)

康复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20

40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原清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汽车运用与维修

40

清新县职业技术学校

汽车运用
与维修

40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汽车运用
与维修

药物制剂技术

220

80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药剂

70

河源市卫生学校

药剂

50

连州市卫生学校

药剂

2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药剂

 合计

1130

1130

 

 

说明:1.住宿费1000元,学费5500元/学年。2.药物制剂技术专业,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3.护理专业,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 156厘米以下、男生身高 168厘米以下,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三、三二分段转段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2013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3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3〕5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的学生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2.招生对象具备的其他条件:

(1)2013年中职学段入学时为符合各地中考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A.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级以上证书;

B.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C.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D.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4)报考专业所要求对应相关技能证书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

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维修电工、家电产品电子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移动电话机维修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汽车维修电工、电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机装配工、无线电调试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加工中心、钳工、镗工、铣工、车工、刨工、磨工、智能楼宇管理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微机)修理工、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AutoCAD)平台绘图员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电工、电子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计算机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等级证书、计算机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网络操作员、计算机网络操作员、程序设计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数字视频合成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动画绘制员、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网络课件设计师、数字视频合成师、图像制作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操作员、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员、商业美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计算机类中级证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计算机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药物制剂技术

医药商品营业员(西药)、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商品购销员、医用商品营业员、医药商品营业员(医疗器械)、医药商品购销员(医疗器械)、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中药液体制剂工、中药固体制剂工、生化药品制剂工、分析工、药物检验工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护理

育婴师、保健按摩师、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美容师、口腔修复工、中医刮痧师、妇幼保健员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康复治疗技术

育婴师、保健按摩师、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美容师、口腔修复工、中医刮痧师、妇幼保健员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空调机装调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摩托车维修工、电工、维修电工、电焊工、车工、钳工、机修钳工、数控铣床操作工、镗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数控车床操作工、铣工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电工、电子、机械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计算机网络技术

网络编辑员、智能楼宇管理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微机)修理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课件设计师、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模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网络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操作员、网页制作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网络设备调试员、网络编辑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局域网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网页制作员、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因特网应用、应用程序设计编制、多媒体软件制作、数据库应用、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图像制作员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省级以上人社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计算机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四、三二分段转段招生报考办法及时间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时间为 5月 18日前,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直接递交手写报名表形式)。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用IE浏览器打开我院网站主页www.***.cn,进入“招生就业”版块,登录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在系统上输入个人报名申请资料,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数码照片(蓝底大一寸照片,小于100K),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视作报名不成功。

2.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需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好。(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学校红色公章确认)。

①2015年三二段转段考核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及盖章);

②专业对口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页)(如仍未取得技能证书,可在 12月 31日前补交,但考生必须先签订承诺书,请详见附件2);

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须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中职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④2013年初中毕业证复印件;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⑥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中职入学当年的中职录取名册(复印有本人姓名的那页,并在姓名旁做好标记)

⑧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每人一份并须注明所读专业名称及身份证号码,且必须与毕业证一致,加盖学校公章);

⑨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报考的外省户籍考生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具体详见附件1)。

 

3.报考资格复核:中职学校或考生必须在5月20日前将上述资料(特别注明的除外)邮寄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进行初次复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4. 5 月26 日考生凭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自行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27-30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12月根据学院招办通知要求到当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并补交体检结果。

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6.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1.专业技能考试时间: 5月 30日

2.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对口中职学校或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六、录取审核备案

招生工作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试点高职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高职院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此条款须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高职院校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可由各试点高职院校收齐统一办理通知书换领工作),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七、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的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二科考试累计总分,按专业志愿及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3.免考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如需表格,请与我院招生办联系),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4.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高职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考核工作分为专业理论认定与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

专业理论考核采用认定中职学段课程成绩的方式开展,由各对口中职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提交我院进行认定。对口中职学校必须在 5月 30日前提供5门与高职学段相对接的中职学段专业课程成绩。我院以各门课程总成绩为基础认定专业理论成绩。

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各中职学校按照不超过对口专业招生计划的1.5倍人数选拔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由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在对口中职学校或我院开展,采取实操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动手能力。

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我院会同中职学校制订,形成相关专业的转段选拔考核方案。

 

九、文化考试大纲(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

考试内容的基本原则是:重基础、重技能、重实用。

 

十、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1.考试费用: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给予考试及录取,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报考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90元/生

计算机应用技术

70元/生

护理

130元/生

康复治疗技术

130元/生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90元/生

计算机网络技术

90元/生

药物制剂技术

90元/生

 

2.收费办法:技能考试费用由中职学校统一收取,并于 5月 26日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我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职学校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同时,中职学校亦须将交费名单制表(见附表格式)电邮到cwkluoaijing@***。收款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汇款情况查询电话(收费室):0763-3936966

 

附表: XXXX学校汇款总表

序号

姓名

考生类别

报考专业

交费金额

汇款日期

1

张三

三二分段

 

 

 

 

十一答考生问

1.什么是自主招生三二分段?   

“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指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统筹安排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连贯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其培养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为广东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专业人才。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对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实操(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2015年为我院第六年面向中职生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2.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有何异同?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实操或面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文凭、学费、住宿、管理等方面完全相同。

3.学习形式如何?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4.考生了解招生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我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报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招生网址:www.***.cn:3088。

 

十二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36699 传真:0763-3936699

电子邮箱:qzyjjs@***.cn

 

十三、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邮政编码:511510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 0763-3936666 自主招生三二段咨询Q群:

传真:0763-3936888 电子邮箱:qyzyzhaoban@***

学校网址:http://www.***.cn http://www.***.cn

招生微博:http://***/qy3936666

 

 

附件1:《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节选)

 

第二章 报考条件和实施时间

第五条 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第六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九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当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并按报考条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教育局审核。经上述四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参加高考。

第十二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应当认真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出示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一经查实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使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须与身份证同名)报名,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随迁子女因本人填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的,其责任由随迁子女本人自负。

第十四条 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附件2:

2015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考承诺书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我已仔细阅读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招生的有关规定;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承诺 2015年 12月 31日前(或根据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通知要求的时间)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或盖有劳动部门公章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考试通过成绩单,并且在上述时间将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送交学院招办;

四、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正楷签名): 

2015  

 


原标题:2015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简章(待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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