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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海师范大学长短期外籍留学生招生简章(中文版)

  2018年04月24日09:12  青海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招生简章

 

一、 青海概况:

        青海省位于中国西部的青藏高原,与新疆、甘肃、四川、西藏四省(区)相邻,面积72万平方公里,占中国总面积的1/13。居中国各省(区)第四位,境内有中国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

  青海是个多民族地区,全省总人口为58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2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2%。主要少数民族有:藏族(91.6万人)、回族(64.2万人)、土族(16.4万人)、撒拉族(7.7万人)、蒙古族(7.2万人)。

  省会西宁市冬长夏短,夏秋相连,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平均气温20℃—26℃,是夏季避暑、旅游的理想之地。

 

二、 学校概况:

 

   青海师范大学位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城西湟水之滨,始建于1956年,经过49年的建设和发展,青海师范大学形成了以职前职后师范教育为主,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兼有研究生教育、非师范教育、高等教育和少数民族藏汉双语师范教育的办学格局。1994年被藏、川、甘、青、滇五省区藏族教育协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西部地区理科藏汉双语师资培养重点院校;是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院校之一;全国汉语言水平测试(HSK)主考单位;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青海省主节点院校。1992年入编《中国著名大学概览》。

  学校现设教育学院、民族师范学院2个二级学院和16个系部;普通本专科专业36个, 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共有本、专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等各类在籍学生8000余人;另设有附属中学、小学等。学校图书馆藏书约90万册,为全省第二大图书馆。出版学术期刊《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版被国外权威机构选入《尤里奇国际期刊指南》,同时被授予全国“百强期刊”荣誉称号。此外,学校还建有3.5万平方米的大型标准体育场和设施完备的体育馆。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人,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30人;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省级优秀专家4人,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人。

  近年来,全校教师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5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工具书等百余部,有百余项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及优秀教学成果奖获省、部级、国家级嘉奖。学校承担的青海省唯一的一项国家863高科技项目“汉藏科技机器翻译系统”通过国家鉴定,填补了国内空白,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在“白唇鹿研究”、“青藏高原黄土研究”、“冰川研究”及“图论研究”等有地方特色的科研领域也取得了较为瞩目的研究成果; “培养藏汉双语理科师资教学实践和教材建设”等多项教学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级奖励。

  学校在与国内兄弟院校广泛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先后与美国加州北岭州立大学、宾西法尼亚州布鲁姆斯堡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还接受培养来华留学生、访问学者等。

 

  学校具备良好的学习条件和语言环境,对外汉语教学由专、兼职教师授课,教学效果显著。1993年以来,来自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瑞典、德国、加拿大、荷兰、挪威等国的400余名长期留学生在我校学习汉语、藏语及中国、青海历史文化。另外,我校还先后接受了数批短期留学生团组,他们在较短的学习时间里,较全面、较详细地了解了中国文化。

  学校热忱欢迎各国朋友前来学习、访问,希望通过文化交流加深与各国人民的友谊。

 

三、入学条件:

 

凡年满18岁,不超过60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来我校学习。

 

四、招生种类:

 

 1、长期留学生:

注册学习汉语、藏语18周(一学期)以上的外籍留学生。

2、短期留学生:

    注册学习汉语、藏语18周以下的外籍留学生。

3、短期班:

注册学习汉语、藏语1周——10周之间的外籍留学生学习

团组(10人以上)。

 

五、专业及课程设置:

 

  我校根据留学生的汉语水平,拟招收本科生和普通进修生,均以学习汉语言文学和藏语言文学专业为主。采取以集体授课制为主、单独授课制为辅的教学形式。每学期为18周,每周上课16学时。集体授课制分为入门班、初级班、中级班及高级班,主要课程有:

  入门班:初级汉语入门、语音、听力、会话

  初级班:初级汉语、听力、阅读、会话、中国概况、

  中国历史及文化

  中级班:中级汉语、听力、写作、会话、语法、中国概况、

        中国历史文化、报刊阅读

  高级班:高级汉语、听力、写作、会话、语法、中国概况、

        翻译、中国历史文化、报刊阅读、文学作品选读

   除了以上必修课外,各长、短期班留学生还可以选修其它课

程。如:《汉语语音矫正》、《汉字认读与书写》、《中国书法》、《古代汉语》、《中国历史简介》、《中国民族器乐》、《HSK应试训练》、《中国武术》(如:太极拳)等选修课程。

 

六、学习期限:

 

第一学期:每年9月1日——次年元月10日

第二学期:每年3月1日——7月10日

 

七、注册时间:

 

第一学期:8月26日——8月31日

第二学期:2月25日——2月28日

 

八、费用:

 

 学生类别
 申请费
 学  费
 
长期生
 普通生
 

 

400 元人民币/人

(约50 美元/人)

 

 
 7000 元人民币/人、学期

(约875 美元/人、学期)
 
单独授课生
 9000元人民币/人、学期

(约1125 美元/人、学期)
 
短  期  生
 500  元人民币/人、周

 

(约63美元/人、周)
 


 

 

九、短期班

 

 

    采取以班为单位进行集体授课,每周课时量为20节。

 

1、报名期限

   暑假汉语、藏语班截止日期:每年5月15日之前。

   寒假汉语、藏语班截止日期:每年10月15日之前。

2、时间安排

A.        暑假汉语、藏语班时间安排

      a. 5月10日左右——6月10日左右

      b. 6月10日左右——7月10日左右

      c. 7月10日左右——8月10日左右

      d. 8月10日左右——9月10日左右

   B. 寒假汉语、藏语班时间安排

      a. 12月10日左右——次年1月10日左右

      b. 1月10日左右——2月10日左右

   C. 由双方共同确定具体时间开办汉语、藏语班(5——10月份乃至全年均可招生)

3、课程安排

   A. 汉语班课程安排:

      a.汉语精读   b.汉语听力 c.汉语会话  d.中国概况、文化及历史讲座   e.中国书画   f.中国武术(太极拳等)

   B.藏语班课程安排:                                                      

      a.藏语精读   b.藏语听力 c.藏语会话  d.中国藏族文化、历史讲座 e.中国武术(太极拳等)f.藏医药学讲座(如有要求,可以开设此课程)

   C. 汉语、藏语班授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30 为语言课授课时间

      下午:2:30——5:30为自习、课外活动及市区参观等活动时间

   D.周末(星期六、星期日)安排旅游活动,费用另算。

    4、费用:(团队10人以上报价)

       A.申请费: $20美元/每人

       B.学费:   每人每周 $60美元

       C.住宿费:双人标准间每人每日 $6美元(一般安排两人住宿)

       D.伙食费: 每人每日 $5-$8美元

       E.参观、旅游及交通费:$100美元/每人(4周以内),其中包括参观市区、塔尔寺、青海湖、体验藏族生活(青海海南)等。 

 

十、住宿及住宿费:

 

 1、校内招待所:

单人间每天4美元;

套间每天7美元。

2.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客房

标准间每天12美元;

   标准套房每天20美元。

3、校内单元楼:

套房 A(一室一厅、一间卫生间、公用厨房)每天4美元;

套房 B(一室一厅、一间卫生间、一间厨房)每天4美元;

套房 C(二室一厅、一间卫生间、一间厨房)每天6美元;

套房 D(二室一厅、一间卫生间、一间厨房)每天7美元;

套房 E(三室一厅、一间卫生间、一间厨房)每天8美 元;

套房 F(四室一厅、一间卫生间、一间厨房)每天9美 元。

 

十一、饮食:

 

学校有教工食堂、学生食堂、清真食堂等,留学生可自由选择就餐,餐费自理。喜欢自炊的留学生,学校提供公用厨房及灶具。另外,学校附近还有不少餐厅,用餐甚为方便。

 

十二、申请:

 

1、     申请办法 :

 申请留学的个人或团体请与我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联系,领取《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招生简章》及《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将此表填写好后寄回我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将《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通知书》及青海省教育委员会批准的《JW202表》寄给申请者本人或派遣单位。申请者持以上两文件到中国使(领)馆办理“X”签证后,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持本人《入学通知书》、《JW202表》及健康证明(包括原始化验单)自行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申请费: 

 申请者寄回本人《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申请表》时,须同时按以下地址电汇(T/T)本人申请费。不缴付申请费者,不予受理其申请手续。

 3、   申请时间:

1)   长期留学生:

第一学期:每年7月31日以前申请;

第二学期:每年1月31日以前申请。

2)   短期留学生:

每年2月、4月、 6月 、7月、 9 月和12月均可申请。

 

负责人:  阿春林

联系地址:中国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8号 青海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810008

联系电话:+86-971-6307640

传    真:+86-971-6316138

网址:    http://www.***.cn

电子邮件:fao@***.cn

 


原标题:2015年青海师范大学长短期外籍留学生招生简章(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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