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
初中起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依据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普通中职招生报名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初中起点中等职业教育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15日,16日(3天)
上午9: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南院二楼礼堂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准报名。
(二)凡具有在青户口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且身体健康的,可报考我院三年制(3+2)中职。
分数要求:当年中考分数必须达到200分或高考高职录取分数线下浮60分,其中,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考生中考分数须达到230分或高考高职录取分数线下浮60分;
(三)凡具有在青户口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参加当年中、高考且身体健康的毕业生可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
分数要求:当年中考分数须达到280分或高考高职录取分数线下浮60分,其中,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考生分数须达到300分或高考高职录取分数线下浮60分。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我院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以中考成绩或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省内考生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办报名。
(二)报名考生必须持青海省的户口(原件、复印件:户主和学生本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初、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有照片)、中、高考分数条或分数证明(毕业中学或招办盖章)。如果毕业证未发,必须出具毕业中学盖章的毕业证明。
(三)填报志愿。选报我院中等职业教育志愿的考生要认真填写《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并在“校内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分配”栏中明确填写“是”或“否”,不填写者按“不服从”对待。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工作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四、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学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学生家长单位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学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体检结论如有限报专业或不合格者,学院招办会及时告知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并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五、录取
学院招办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录取工作,由学院经过招办按考分及考生志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名注意事项:
(一)每位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的分数,只能选择一个中职专业和一种学制不得兼报,报名结束后,不得自行调整专业,学院按照每一个专业和学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报名时,院保卫处负责维持现场报名秩序,报名人员须服从保卫处安排;院学工处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中等职业教育报名工作;
(三)所有考生报名的手续必须资料齐全、信息真实,院学工处在报名后要统一到当地招办核对成绩等信息,若发现报名信息或手续有误,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四)报名现场所有报名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 人数 | 校本部计划 | 38个州、市、县级招办计划 |
建筑工程施工 | 5 | 60 | 45 | 15 |
建筑工程施工 | 3 | 50 | 30 | 20 |
建筑装饰 | 5 | 60 | 45 | 15 |
通信技术 | 3 | 50 | 35 | 15 |
六、 2 015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分配表:
备注:我院3年制中职(3+2)学生毕业后按照青海省招生政策可报考我院两年制对口高职专科。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