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 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
步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
生工作。
二、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
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四、学院全称: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011
五、学院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号 邮政编码:266100
六、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高职(专科)。
七、学院简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学院被遴选为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
设单位,成为全省重点建设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第三章组织机构
八、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九、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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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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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专业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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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考(文史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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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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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
艺术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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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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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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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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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招生 |
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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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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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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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0 |
旅游服务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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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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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70 |
旅游服务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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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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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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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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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策划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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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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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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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与策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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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 |
商贸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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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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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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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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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 |
商贸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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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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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30 |
财经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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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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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商贸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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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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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土建 文秘服务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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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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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 |
土建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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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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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 |
土建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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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
40 |
10 |
土建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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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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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土建 机电一体化 电工电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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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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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餐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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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 |
烹饪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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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面点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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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 |
烹饪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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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烹饪工艺与营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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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5 |
烹饪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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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50 |
信息技术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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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10 |
30 |
信息技术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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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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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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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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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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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设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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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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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800 人 |
465 |
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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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报刊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 名
十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二)体检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cn/
报名时间:3 月14 日——4 月7 日
(四)报名考试费
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46 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0 元/生,文化课考试费40 元/生,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费50 元/
生。
十四、资格审核
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提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及时在网上公布符合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十五、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信息,并领取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 张
(三)现场办理缴费手续(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间:4 月11 日8:30-17:00
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号)
第六章 考 核
学院2015 年单独招生考核测试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下,由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学院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采取文化基础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
十六、考试说明
(一)考核科目及形式
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核+职业
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基础考核
文化基础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夏季高考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三门课程一套试卷(夏季卷),语文满分100 分,数学和英语满分各50 分,总
计200 分,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春季高考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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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课程一套试卷(春季卷),语文满分100 分,数学和英语满分各50 分,总
计200 分,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
满分200 分,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职业技能考核和面试,满分10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
本职业技能和素养。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专业培养
潜力。具体考核内容:1)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的认知与了解;2)
基本职业技能;3)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职业态度、兴趣和目标定位;4)综合素质;
5)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
3.面试
面试满分100 分,具体考核内容:1)语言表达、逻辑思维;2)应变能力及
处事能力;3)心理素质;4)身体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5)礼仪礼貌。
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照全省2015 年美术专
业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和面试。
(二)考核时间
1.文化基础考核时间:4月 12日上午 9:00-11:00,共 12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自 4月 12日下午 13:00始
3.考核地点: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 599号)
(三)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基础考核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其中,夏季高考考生文化基础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
绩各占总成绩的15%;春季高考考生文化基础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职业技
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5%;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文化基础
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职业技能测试(2015 年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和面试成
绩各占总成绩的25%;
(四)命题、考核与评卷
1.文化基础考核、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均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测试及阅卷。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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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
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
部第18 号令)处理。
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
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十七、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夏季高考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春季高考实行按照专业类别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基础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4 月16 日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五)4 月21 日前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 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八、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 所院校。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 月7 日前到我院报名,并按要求填写《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 年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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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
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
由我院在复印件上盖章。我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免试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于4 月21 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
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第七章其它
十九、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和山东省规定的统招生同等待遇二十、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
导班、补习班和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酒店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十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考生在单招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十二、按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5〕5 号】文件要求,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来我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需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二十三、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二十五、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号
电话:0532—8605151386051666860515128605159986051667
网址:http://www.***.cn(此网址为单招报名、成绩发布、录取查询的唯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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