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积极推动我院教学改革与发展,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深入探索艺术类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2.代 码:14522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艺术职业学院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路666号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及方向(代码) | 计划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
1 | 音乐表演 (670202) | 声乐 | 2 | 中专、 职校、 技工 学校 应届 毕业 生 | |
中国乐器 | |||||
管弦乐器 | |||||
键盘乐器 | |||||
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 | |||||
幼儿艺术 | |||||
2 | 舞蹈表演 (670203) | 中国舞 | |||
国标舞 | |||||
幼儿艺术 | |||||
3 | 影视表演 (670205) | 影视表演 | |||
4 | 主持与播音 (670307) | 综艺主持 | |||
5 | 艺术设计 (670101) | 室内外、环艺设计(多种空间设计、工程概算) | |||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网页、网络动画、影视影像) | |||||
广告设计与制作(平面、策划、展示) | |||||
家具设计(家具造型、室内陈设) | |||||
游戏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民族传统工艺(贺兰砚雕刻、剪纸、回乡织绣等) | |||||
幼儿艺术 | |||||
6 |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660115) | 文化经纪 | |||
艺术品交易与投资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
7 | 编导(670207) | 舞蹈编导 | |||
8 | 服装表演 (670204) | 服装表演化妆与造型 | |||
合计 | 100人 |
(注:学院的招生计划按宁夏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批示为准)
三、招生方式
依据《自治区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精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要逐步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入学考试模式。
四、报考条件
1.中专、职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报考艺术类专业应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
3.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缺陷,报考表演类专业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一般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五、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生须参加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
(1)音乐表演
①专业测试(占专业总分60%)。
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朗诵诗歌(或散文)一首。
器乐演奏方向:演奏自选独奏曲、练习曲各一首。
②视唱练耳测试(占专业总分40%):模唱(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构唱(音程、三和弦),视谱即唱(旋律、节奏)。
(2)音乐表演(幼儿艺术方向)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③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3)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①形体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占专业总分40%)。
②力量测试:(爆发力和弹跳力),(占专业总分5%)。
③形象:(长相五官),(占专业总分5%)。
④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⑤舞蹈即兴表演:(占专业总分10%)。
(4)舞蹈表演(幼儿艺术方向)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③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5)影视表演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4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③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④表演:即兴小品,(占专业总分40%)。
(6)主持与播音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5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③ 发声:声音测试,(占专业总分20%)。
④才艺:包括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⑤形体: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占专业总分10%)。
(7)艺术设计
①手绘(根据提供范作临摹)(上午3小时)。
②无美术基础的参加面试(考题由美术系提供)
(8)艺术设计(幼儿艺术方向)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③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9)服装表演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20%)。
②形象:(长相五官),(占专业总分30%)。
③形体: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占专业总分30%)。
④才艺:包括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20%)。
(10)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录取办法
1.通过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合格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同等条件下,在中职阶段选修过音乐、舞蹈、美术等兴趣特长类课程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自行提供相关材料:1.近3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以上;2.社会艺术考级(声乐、乐器、舞蹈、美术)取得五级(含)以上证书)。
4.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5. 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7天内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七、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学院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院专门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纪委、党办、教务、招办等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录取复核、接受社会意见、负责查实反馈。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
考生于4月 10 日――4月15日在所在职中填写《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学院考生加盖系部章即可)、《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二、现场确认
一、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一)《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三)2015年高考考生报名表(此表考生须持高考报名考生号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站下载)
二、现场确认地点: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盐池、海源、西吉、彭阳、隆德考生在本县职教中心教务处确认)
三、确认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生只限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应认真阅读自治区有关自主招生规定和本章程,并认真填报志愿,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时间 | 内容 | 项目 | |
4月18日 | 08:30-10:00 | 语文 | 笔试 |
10:30-12:00 | 数学 | 笔试 | |
14:00-18:00 | 1.艺术类专业按职业技能考试内容执行。 2.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艺术设计(无美术基础者)参加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礼貌修养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盐池、海源、西吉、彭阳、隆德面试时间另行通) | 面试 |
考试地点:银川考点设在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盐池、海源、西吉、彭阳、隆德考点由本县职教中心教务处安排。
四、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
咨询电话:0951-2035292 杨老师
学院网址:www.***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