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考生材料报送通知
各优质生源基地学校、考生:
请在2015年3月10日前将符合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校长实名推荐优录政策并经本人申请、就读中学公示合格的考生材料通过EMS快递或现场提交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过时不再接收和认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提交的材料目录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书》(原件1份);
3. 符合推荐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干(原件、复印件);
4. 学籍不在就读中学的考生,需提供学籍所在中学出具未就读证明(原件1份,学校盖章)和就读中学在读证明(原件1份,学校盖章);就读学校和学籍一致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二、邮寄方式(EMS)
1. 收件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26007)
2. 收件人:陆老师
3. 收件人电话:、
三、现场提交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崇謇楼103-2)陆老师、高老师。
四、其他事项
附件一:《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二:《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3月2日
附件一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报名 |
3月10日前 | 推荐中学将公示合格的考生材料快递或现场提交给我校招生就业处 |
3月15日前 | 我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招生网公示 |
4月25-26日 | 考生报到并面试 |
4月27日前 | 我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4月30日前 | 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附件二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就读于我校优质生源基地,职业志向坚定、适合进一步就读高职教育的考生,经所就读学校校长实名推荐,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经我校复核、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被推荐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已达4C1合格;
(2)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思想素质好,操行等第评定优秀;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2、推荐条件:
被推荐学生除基本条件外,需同时符合下列推荐条件中至少1项:
(1)学习成绩优良;
(2)综合素质强,职业志向明确,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担当意识,承担一定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成功组织过相关活动;
(4)具有较明显的学科特长,并在校级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奖;
(5)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并有相关的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者;
(2)考试作弊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3)因违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推荐学校将拟推荐学生信息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每个基地学校每年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