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5年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08月01日11:06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及计划形式: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高专。

(四)、学制:三年。

(五)、学费、住宿费:学费7000元/年,住宿费650-1200元/年。

(六)、退费办法:从报到之日起三天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从报到之日起一周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90%,从报到之日起一月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70%,从报到之日起一学期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50%,一学期之外不退任何费用。

(七)、学历证书类型:国家统一专科毕业证书。

        发放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在自治区招委会监督、指导下,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生计划及对社会的承诺,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于考生填报的志愿,我院采取“志愿清”的原则,即在考生满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志愿从高分到底分进行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调档比例120%。

    3、对于加分、降分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以投档分数为准,平等对待。

    4、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十)、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3000元/人

    2、奖学金每年一评,一等1000元/年;二等500元/年;三等300元/年。比例为30%。

    3、可按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帮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一)、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110国道公安厅警犬基地北800米路东

(十二)、院联系电话:0471-6511722、6511744、6511511(传真);

(十三)、网  址:

                



原标题:2015年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5年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招生章程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