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
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的多元化录取模式,满足各类素质提升和企业发展需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5〕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高等教育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1 |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 |
专升本 |
2.5年 |
2 |
家政学(生活美学与家事管理方向) |
专升本 |
2.5年 |
3 |
机械工程 |
专升本 |
2.5年 |
4 |
社会工作 |
专升本 |
2.5年 |
5 |
文化产业管理 |
专升本 |
2.5年 |
6 |
应用心理学 |
专升本 |
2.5年 |
7 |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 |
高起专 |
2.5年 |
注:改革项目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具体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
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艰苦行业从业人员或校企合作企业一线在职人员。
2、符合2015年江苏省各类高校招生办法中所列的报名条件。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的毕业证书,且证书编号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
三、报名
1、考生向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培训)部门提交参加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申请,如实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
2、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结合考生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工作等方面条件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单位负责汇总,2015年8月30日前将《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汇总表》盖章后送交我校学院,同时发送电子版。
3、推荐并公示合格的人员,在招生院校的组织和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等,并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4、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四、考核及收费
(一)考核
2015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将采取院校自主命题的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面试或实际操作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包含大学语文、时事政治和人文知识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高起专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综合考试(包含语文、外语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需参加特殊专业加试,具体科目参照《江苏省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加试指南》。
(二)收费
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规定,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自主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20元,高起专考试费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
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需缴纳加试报名费20元,考试费60元/科。
五、录取
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将根据招生计划数、考核成绩(注: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由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术科加试成绩组成,合并计分),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分别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考生所在单位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在江苏省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期间,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
凡经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政策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六、组织管理
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南京师范大学成立高等教育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江苏省2015年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办法(试行)》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改革项目试点工作按时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学院、相关教学学院和行业企业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教学学院和行业企业工作人员组成。
凡在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15号楼113室
邮编:210097
联系人:杨文武
咨询电话:025-83598136
网址:http://jxjy.***.cn/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登记表
附件2:2015年江苏省高校招生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考生汇总表
南京师范大学
2015年7月17日
附件1: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
考生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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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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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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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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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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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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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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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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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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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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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和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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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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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 |
专业名称 |
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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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院)审核意见 |
校院(公章)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