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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2015年04月08日15:31  南京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质量,切实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方案》宁师大〔201342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专业基础课和科研业绩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在省级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第一作者,下同)且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初试英语成绩52分以上,其他语种60分以上。

2.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5分之内(含5分,下同)者,必须本人曾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单独获得或排名第一,下同),或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主持厅局级的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下同)。

3.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10分之内者,必须本人曾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且本人主持或负责的学生活动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表彰,或发表一篇以上权威期刊论文,或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

 

注:

①核心期刊目录请参照北图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13年版)》(http://kjc.***.cn/cggl/2014-9/142449_321796.html)。

②学科权威期刊目录参照《南京师范大学权威期刊目录》(2011年版)(http://skc.***.cn/?action-viewnews-itemid-580)。

③“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指获得各级党政(群团)部门组织评比的思想政治工作奖、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或奖励。

④“集体获得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荣誉”指各级党政(群团)部门组织评比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或奖励。

⑤“学生获得荣誉称号或表彰”指各级党政(群团)部门组织评比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五四标兵、优秀团员等证明学生个人优秀成绩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⑥对于未列入本基本要求,但考生上报的认为重要的成果,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确定相关等级。

⑦在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公式:(外国语+专业基础课)/2×50%+科研与业绩成绩×20%,计算出所得分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4月8日 

 

 


原标题: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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