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依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的招生录取模式,择优选拔已报名参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优良的考生。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体检要求 1、江苏省已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各类考生,尚未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于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
3、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体检要求参照《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2015年专业面试办法》执行。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1050
四、单独招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形式: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单独招生报名端口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语数外联合测试费。考生也可以来我院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考生的语数外联合测试费由学院支付。 3、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单独招生报名端口进入报名程序,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第二步: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其中填报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考生也可填报我院其它专业。 第三步:点击网上支付选项支付语数外联合测试费45元,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4、现场报名:考生本人或考生委托人在报名时间内至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625号)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委托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现场报名考生的语数外联合测试费(45元/人)由学院支付。 五、考试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测试: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以联合测试成绩等级A、 、C、D按以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100分、 级80分、C级60分、D级40分。 (3)考核时间、地点: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联合测试考试时间为
2、综合素质考试: (1)综合素质考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采用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 (3)考核时间、地点: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于
六、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1、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类型及条件项
2、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须按照附件1《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申请要求》将相应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
3、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需于
4、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录取原则 (1)所有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录取时按照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类型及条件项表中的免考条件项的②、③、④、⑤、①、⑥顺序依次投档录取。 (2)原则上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计划数的1/2,如果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1/2,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其填报的其它专业志愿。 七、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三类分别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1)文理兼招类考生按“语数外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学业水平测试分”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2)艺术类(美术)考生按“语数外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语数外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依次排序。 (3)填报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考生,按“语数外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学业水平测试分”考核总分由高到低依次予以录取。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英语,语数外测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分依次排序。 3、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达到A、 ,按以下规则加入总分:A级10分、 级5分。 4、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八、优质生源基地校长实名推荐考生选拔 优质生源基地校长实名推荐考生选拔参照附件3《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优质生源基地校长实名推荐实施方案》执行。 九、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面试 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考生面试参照附件5《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2015年专业面试办法》执行。 十、日程安排
十一、单独招生入学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同学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十二、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我院成立了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全过程参与监督。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政策如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2、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十五、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 招生咨询电话:(免费)、025-58370715、025-57028510、025-57790699、025-57795688 ,联系人:
短信平台及传真:(考生可发送短信至号码) 招生监督电话:025-57013249、025-57790699,联系人:
招生微博:http://***/u/ 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信息网:http://zjb.***.cn 附件1: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申请要求.doc 附件2: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申请表.doc 附件3: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优质生源基地校长实名推荐实施方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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