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证 明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现有我校学生
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上学生已经按《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优质生源基地校长实名推荐实施方案》要求选拔,经过我校公示后无任何不同意见,现将他们推荐给贵校,请你院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特此证明!
学校(印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