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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7年08月16日15:52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5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录取方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调档比例: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1.2。

4、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5、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我院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原则进行,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9、录取结果公布:通过相关省市考试院(招办)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在此查询录取结果。

10、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经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1、新生入学:新生凭我院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考生须向我院招生办公室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2、学历证书颁发:凡学习期满,经学院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四、奖、助、贷措施: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及部分企业资助性奖学金。

2、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

3、政策性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征兵免学费、退伍士兵免学费及其他政策性学费减免。

五、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8--38282113   38282112(传真)

监督电话:028--38025980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


原标题:2015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5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录取结果、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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