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5年闽南师范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证明书、硕士学位证明书须知

  2017年08月21日18:31  闽南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闽南师范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证明书、硕士学位证明书须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年第21号令)第三十九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第三款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补办的毕业证明书将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写清楚证书丢失原因及申请理由,需要手写本人签名)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介绍信(无单位者,本人写真实情况说明,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盖章确认)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本人两寸蓝底照片(一证一照片)及其电子版

5、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办理;但是必须请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办理(委托书(共有5个要点)上需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委托书要点1)、联系方式(委托书要点2)、委托事项(委托书要点3)以及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委托书要点4),后,请将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委托书的下方(委托书要点5))。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9月23日



原标题:2015年闽南师范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证明书、硕士学位证明书须知


研究生 研究生 硕士
手机版:2015年闽南师范大学补办研究生毕业证明书、硕士学位证明书须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