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单独招生
一、学院简介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美丽的仁寿山景区附近。现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设59个专业,11个院系,3个教学部。在校生9000余人,教职工749人,教授25人,副高职称教师26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36人。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零适应期的应用型人才为主,兼及中学教师、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高等学历教育。
学院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市场和企业发展需求,有国家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院级精品课程40门。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
学院教师有70多人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曾宪梓教育基金奖、“五一”劳动奖章、园丁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兰州市领军人才等国家、省级、市级荣誉称号。近两年有200余名学生在国家、省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学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
学院有数控、汽车、动漫、影视、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制药、计算机网络等60多个校内实训中心。在百余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就业基地,设有13个企业订单班,可实现充分就业。学院数控实训中心2012年被确定为兰州市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
学院还先后与英、美、日、德、俄、瑞典等国,在教育、科技、
文化等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著名企业合作,建立了惠普网络实验室、微软技术实验室,
学院现为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院校,建有兰州市第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前培训机构等培训鉴定机构。
2011年,成立技师学院。主要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
学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单独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院校负责,自我约束,公开监督的原则。
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同属2015年甘肃省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学历及待遇相同。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5年单独测试招生计划1500人(其中750人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750人招生计划面向全省)。
四、报名资格
(一)取得甘肃省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凭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号报名。
(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须在原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五、报名方法、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测试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n)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栏目,注册、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测试招生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选择报考专业,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其中三校生只能选择与自己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一致的专业,不得跨类填报。并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吋(34×
2、现场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照片来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 4月5日。
(三)资格审查
甘肃省招办对报考学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于2015年4月10日前公布,考生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或电话至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
(四)《报名表》、《准考证》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用A4纸打印)。
2、《考生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及家长仔细阅读后签字。
(五)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其他院校。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 上午9:00-11:00。
测试地点:
总校区考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地州市考点:以准考证上安排的地点为准,也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缴费及递交报名材料:
(一)2015年 4月16日-17日17:00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将《报名表》、《准考证》及《考生诚信承诺书》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八、测试方式、内容及考评办法:
(一)测试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
(二)测试内容:
初、高中阶段基础、综合知识。
(三)测评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九、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58个贫困县区:
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58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省内计划: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2015年度普通高考。
(五)录取结果可从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考录取查询》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状况要求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并按标准执行。
十、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一)学院在单独测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jcs@***.cn
电 话:0931 – 7618942
十一、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理办法:
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考试中,若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到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
十三、咨询方式:
电 话:0931-7785145 传 真:0931-7785113
电子信箱:zsjyc@***.cn
十四、本招生方案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五、单独测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程 序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网上报名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或现场报名。 | |
资格审查 | 审核确定报考考生资格。 | |
审核结果公布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结果。 | |
准考证及相关材料打印 | 通过审核的考生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 | |
递交材料及缴费 | 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来学院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 |
综合素质测试 | 9:00~11:00 | 考生在我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
评分 | 评卷、登分、汇总。 | |
录取 | 根据录取办法进行拟录取 |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 | |
向省招办上报拟录取结果 | 向省招办上报单独招生拟录结果,省招办审批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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