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培养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要求 |
1 |
冶金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填报 |
2 |
金属矿开采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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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选矿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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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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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材料工程技术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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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40 |
专科 |
三年 |
文、理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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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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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学费有调整,以辽宁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招生计划和专业如有变动,
以网上公布为准。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学院网站,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5年3月24日—4月14日(截止时间4月14日23:30)
2、缴纳报名费200元
交费方式:(1)考生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费存入中国银行指定账号[ 621785 0500016 766267 ]任国华,考生必须保存好存款小票,并将考生姓名写在存款小票上,领取准考证时将小票交给招生办换取收据,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也可以直接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办交费,
交费时间:2015年3月24日—4月17日(8:00-11:00,13:00-16:30),周六、周日休息。
(3)无特殊原因,报名费一律不退。
3、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考生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4月15日-4月16日
4、打印报名表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登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5、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7日(8:00-11:00,13: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17日(8:00-11:00,13:00-16:00),4月18日(8:30-12:00)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高职招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文化课(语文、数学)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有数学和语文,各科满分均为200分,总分为4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 |
测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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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
教学楼 |
数学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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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2:20 |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志愿表中设三个专业志愿栏,第一、二、三专业为有序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2、各项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课(语文、数学)组成。
2、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3、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说明
1、2015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专业、报名及考试时间,以学院招生就业网公布为准。
2、凡被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对不合格的考生将做清退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43563659、024-43563658、手机:刘老师
学院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原本钢技校院内)
邮 编: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