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五、评卷
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专业综合课评卷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采取人工评卷办法。
六、技能考核工作
1.技能考核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组织进行。负责技能考核的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领导小 组下设纪律监察组和考务办公室等,全面负责该项技能考核工作的领导部署。纪律监察组负责考核命题及考核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技能考核院校要加强组织管理,加 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核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核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核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 的服务;严禁与办(助)学机构发生任何关联,确保公正、公平。对在技能考核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技能考核事项时间。技能考核时间为6月10日—15日。考生须依据技能考核工作安排(附件3、附件4)参加技能考核。省招考办负责于5月25 日前将考生技能考核信息发给省教育厅指定的各职业技能考核学校,职业技能考核学校须于6月17日将技能考核成绩用光盘密封并相关人员签字后报省招考办。
七、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 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天津大学录取按文化基础课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
录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八、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并结合各相关职业学校招生及教学工作的实际,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凡未有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或非应届中职在校生以及社会各种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的“中职升学培训班”一律不予报名。
2.2015年中职升学报名工作方式有所调整,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开展有关工作,集体报名学校要宣传、组织、指导在本学校报名的考生进行 网上报名,并根据县(市、区)招考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报名管理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报名期间,报名点应张贴有关报 名的规定、办法、程序,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址以及考生应注意的事项。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解答考生关于报名中的各种问题,组织、指导考生严格按照网上报 名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输入有关报名信息,确保中职升学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3.报名前县(市、区)招考办应配备并培训报名工作人员,指导报名点工作,保证设备、人员和技术到位。
4.各地及报名点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与安全。
九、其他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中职升学网上报名系统学习、下载有关用户《操作手册》。
2.中职升学网上报名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省招考办信息处,有关考务问题咨询省招考办普招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