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招生批次为一批本科、二批本科、艺术本科的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招生批次为高职专科升本科专业机械工程、冶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在辽宁科技大学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软件工程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招生批次为中职升本科专业在辽宁科技大学职教城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招生批次为高职专科专业人民武装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地址在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一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到八年;本科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到八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其中,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
(2)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鞍山市职教城校区办学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人民武装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完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完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助学金1000-5000元/年;新生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有2500元/年、4000元/年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或执行细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到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高8000元/年。具体办理办法详见《国家资助政策手册》。
获奖说明
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辽宁省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10%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招办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5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实际高考文化课成绩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中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在第一至第六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的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加综合之和、数学、综合、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加综合之和、语文、综合、外语。
6、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1)报考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按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凡我校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以上(含70%,如辽宁省需要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按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否则,不能报考。
(2)计划安排情况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4:1,安排招生计划,对个别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安排了0计划,合格考生可以报考,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录取原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的综合分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
教学模式
实行学年学分制。本科学生修业年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对提前修满课程学分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开设第二专业学位学习。
就业情况
学校为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辽宁省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毕业生主要面向冶金、化工、机械、电子、建筑等行业就业,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左右,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和认可。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录取结果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到我校网站查询拟录取结果。
报考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我校拟定于6月10—16日(鞍山市高考招生咨询会6月14日在我校举办)为校园周,欢迎考生及家长到校参观咨询。
咨询电话:0412-5929092,5929096
电子邮件:a5929096@***
网址:http://www.***.cn
主校区乘车路线:鞍山火车站前乘开往千山方向途径玉佛苑8路、34路公共汽车到辽宁科技大学下车。
职教城校区乘车路线:鞍山火车站前乘开往职教城方向2路公共汽车终点站下车。
注:本简章中的内容请以各省招考办后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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