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5单独招生补充录取办法及相关要求
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第一次录取报到工作已结束,根据未报到情况出现的缺额计划,我校进行补充录取。为更大限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校特对补录专业、计划、报名及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 补充录取专业及计划
2015单独招生理工类补报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1 | 电子商务 | 9 |
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3 |
3 | 旅游管理 | 13 |
4 | 软件技术 | 19 |
5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12 |
6 | 酒店管理 | 27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6 |
小计 | 119 |
2015单独招生文史类补报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1 | 电子商务 | 10 |
2 | 旅游管理 | 9 |
3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8 |
4 | 酒店管理 | 25 |
小计 | 52 |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我校单招考试,成绩在150分以上未被录取考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4月17日8 :00——4月20日12 :00
(三)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
(四) 填报志愿
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两个志愿,没有服从志愿。
三、补充录取时间及原则
(一)时间
2015年4月20日16:00——17:00
(二)补录原则
我校对重新填报志愿考生补充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高者优先预录取。
四、补充录取确认办法及时间
(一)确认办法
补录后的预录取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校做补录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确认并领取通知书者视为正式录取,不按规定时间到校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二)确认时间
2015年4月21日8 :00——16 :00
(三)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A4纸身份证复印件
(四)确认地点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北校区机关楼217室)
四、特别提醒
(一)由于我校补充录取时间紧,故录取信息只做电话通知。考生需在报名信息中将电话号码填写准确且保持完整(固定电话需加区号)
(二)4月20日全天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因通讯号码不准确或通讯不畅通导致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为更大限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我校会在报名页面对一志愿各专业报名人数作即时统计并公布,请广大参加补录考生时时关注各专业报名信息,科学调整所报专业,提高被录取概率。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原标题:2015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补充录取办法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