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政策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两大主体政策,还有顶岗实习、奖学金和多种形式的社会资助等辅助政策。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哪些?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各中等职业学校每年要提取事业收入的多少资金用于校内资助?
答:要提取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资金用于校内资助。
4、各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提取事业收入的5%的资金用于校内资助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用于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5、享受“ 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生能否同时享受“ 免学费”政策?
答:符合政策规定的学生,可同时享受这两项资助政策。
6、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的学校范围有哪些?
答: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7、非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生能否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
答:不能
8、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谁是主要责任人?
答: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校上报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管理负主要责任。
9、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实行按月发放。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10、中职学生多可以享受几年的国家助学金?
答:中职学生多可以享受2年国家助学金
1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该如何界定?
答:(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残疾特教学生;(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5)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 (7) 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8)农村二女结扎户经济困难家庭子女;(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
12、哪些地区的中职学生直接被纳入到享受助学金的范围?
答: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陇南九县区均属秦巴山区之列。
13、中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哪些方面?
答: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14、我省中职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范围有哪些?
答: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8个连片特困县市区中职学校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免学费政策
1、我省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有哪些?
答:今年起我省中职教育学费全免。免学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
2、教育部2010年出台的关于涉农专业的具体内容,一共分多少个专业?
答:一共分为32个专业。具体为: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木材加工、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等32个专业。
3、免学费资金是否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答:免学费资金拨付给学校,不直接发到学生手中。
三、其它内容
1、中职毕业生如何实现学历提升?
答:我省中职毕业生可以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升入进入高职院校学习,高职毕业后可通过考试进入应用型本科院校学习,未来还可以再通过考试攻读专业硕士。
2、中职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必须录入哪个系统?
答:“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3、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用途是?
答:主要用于学籍信息的录入、管理及中职学生资助信息维护、管理,也是财政下达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来源。
4、学生信息未录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是否能享受相应资助?
答:未经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资助模块审核通过的学生,不能享受中职阶段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相应补助。
5、对于实际已离开本校的学生,学校在“全国系统”应进行哪项操作?
答:对于实际已离开本校的学生,应于学生离校的次月25日前予以学籍异动与资助变更处理,故意过期不做处理的将视同利用虚假学生信息,蓄意套取国家财政资金予以查处。
(供稿:金雁 编辑:曹江)
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陇南地区招生考试
原标题:2015年陇南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系列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