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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2015年03月31日10:06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继续进行单独考试招生。为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努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制定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2、招生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坚持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改革领导小组,以保证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考试招生改革领导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及相关系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2、成立五个工作小组

(1)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其职责是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相关系在招生宣传上的作用,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招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2)命题制卷工作小组,其职责是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命题、制卷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报考录取工作小组,其职责是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文化课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录取、备案等工作,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其职责是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做好考试、测试过程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及相关工作。

(5)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系组建单独考试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由相关系领导及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单独考试招生综合测试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对考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试。

三、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300人。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将其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附件2。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报考条件:

⑴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⑵①航空服务专业报考条件:身高要求:女身高 161cm -172cm ;男身高 172cm -182cm ;外观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皮肤良好,走路无内外八字;身体检查、政治审查合格;体表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家族性遗传精神史,听、视力正常。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报考条件:女生163 -172cm 男生172 -182cm 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明显疤痕条件不足者请慎报。

五、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1)2015年 4月10日 10:00 - 4月14日 10:00网上填报志愿。拟报考我院单招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本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报名网站报考的志愿无效。网址:www.***.cn

(2)缴纳费用:考务费100元(按高考报名收费标准收费),填报志愿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考务费。

2、报考要求:每生可报6个专业。

六、考试办法及安排

1、考试安排:

(1)准考证发放: 4月24日 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廊坊市爱民西道42号)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考务费。

(2)考试时间:4 月 25 日9:00至11:30进行文化课考试;4月 25日14:00至17:30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3)考试地点: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廊坊市爱民西道42号)(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考试科目分为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总分500分。

(1)文化测试科目:文化基础(数学与逻辑思维能力)、职业认知(人生理想、职业选择与个人发展)、人文素养(语文与人文社会知识)、英语(参考分),以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水平文化基础和人文社会知识为主要考点,主要考核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素养、正确的职业发展观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考试没有指定书目和教材,以反映现实生活、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的数学、语文、英语常识为题材,客观考核学员综合水平和素质;文化测试试卷分值:总分300分;文化测试时间:150分钟。

文化测试免试政策:①合作学校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允许每位校长实名推荐3名优秀毕业生,文化测试免试;②对在中职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种技能比赛奖励的学生,文化测试免试;③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达到C等以上,文化测试免试。以上学生可免试学院组织的文化测试,并按300分记入录取总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综合素质测试方式:由学院从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分值总分200分。免试按200分计入总分。

3、免试资格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录取。

4、文化测试免试和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 4月24日 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廊坊市爱民西道42号)领取准考证,同时提供相关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注:未领取准考证及未提供免试证明材料者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文化测试使用十所院校联合命题试卷。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从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录取

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单独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1、录取原则: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采用文化课成绩划出合格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志愿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我校如果一志愿不满,进行征集志愿时认同他校成绩。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将拟录考生数据库按冀教考普〔2015〕5号文件要求,面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远程网,在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已被录取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验证,进行入学资格初审。

2、被录取的新生缴纳学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4、对于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33号令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于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注意事项:

1、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者必须是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2、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和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一样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报到证由河北省统一办理。

3、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相关时间安排以网上公布为准,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二期)

联系电话:0316-6028826、6028891

学院网址:


原标题:2015年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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