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情况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90号)和《嘉应学院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经初步审核,共有杨超等八十一名考生报考我校(详细名单见附件1)。为了更好地做好现场确认工作,请考生务必带齐复审材料和熟悉复审流程(见附件2),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于4月17日9时至16时到嘉应学院校本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100号)宪梓体育馆二楼报到。
二、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原件进行复核:
1、身份证及户口簿;
2、运动员等级证书;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广东考生),高考报名表(广东省外的考生);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按照高考体检标准体检)及肝功能化验单。
三、证件不齐或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要求的,复核不合格;复核过程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按教育部33号令处理。复核合格者,须缴纳360元考试费,上交1寸免冠近照2张,并签署考试承诺书和领取准考证。复核完后,将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的相片和指纹。
四、专项考试期间,国家体育总局将会对考生进行兴奋剂随机抽检,一经查出将按国家相关考试规定严肃处理。
五、参加考试(包括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期间,请考生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教育部33号令第七条第一点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按考试作弊处理;第九条第四点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附件:
嘉应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