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15〕11号)精神,特制定2015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生对象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具有本县户籍的文、理科考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为 1987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2.未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㈡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有志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二、报考学校
1.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莲塘北大道1636号,联系电话:0791-85739800
2.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联系电话:0795-7353583
三、报考专业
农业技术与管理(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等方向)、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农业经济管理、观光农业、农产品质量检测等7专业。
四、报名方式
1.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设有报名点。考生携带高考报名考生号、户口本、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到本县农业部门,按要求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及签订2015年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
2.如报名考生只单报了考本科,可在 4月 15日前到当地教育局更改报考类别,改为本科兼报专科或单报专科。
五、招生考试
1.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技术,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
六、录取原则
(1)按照省农业厅下达给培养学校以及各县(市、区)2015年度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培养学校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2)以县为单位,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录取,文理科录取比例约为4:6。
(3)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4)录取专业确定原则,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如遇填报专业相同,则以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其录取专业,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由培养学校在县(市、区)定向培养专业计划内进行调剂录取其它专业。
七、录取说明
1、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文凭。其学籍管理、学费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录取的考生到本县(市、区)农业部门签订《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培养生毕业后由其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派遣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3、凡报名参加了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承诺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不得填报高考其他批次志愿并自愿放弃高考其他批次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填报高考志愿,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八、工作时间安排
内容 | 说明 |
考生报名 时间及地点 | 4月1日-8日,考生到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报名并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和《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承诺书》。 |
公示考生名单 | 4月16日在江西农业信息网和培养学校网站上公示。 |
考试 | 6月7日-- 6 月9 日 |
公示拟录名单 | 6月25日--2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培养学校网站上公示。 |
签订协议 | 6月27日-28日拟录取考生到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签订《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 |
公示录取名单 | 7月1日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及专业, 8月 1日寄发录取通知书。 |
原标题:2015年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简章